根据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相关管理规定及近年申报要求,省创新实践基地备案登记办理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需按要求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科研条件、博士后招收计划、合作意向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若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需提供相应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3.科研条件证明材料
科研场地和设备的照片,以及重要设备的价值证明(如设备台账、发票、订货单等)。
若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需提供相关证书或牌匾照片。
4.研究人员资质证明
主要研究人员的学历、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证明单位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且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5.博士后招收计划及科研项目材料
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包括招收人数、专业方向等。
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说明,以及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
6.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本单位制定的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包括博士后管理、考核、待遇等方面的规定,以及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证明材料。
7.近2年引进博士后证明材料
近2年内吸引集聚不少于2名全职博士(在苏缴纳社保不少于1年)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记录、博士后聘用合同等。
8.其他佐证材料
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提供营业收入、税收、资产部分的内容即可)。
公司承担或参与科技项目的证书、批文、立项合同等材料。
产学研项目合作的协议、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近3年所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清单及重要专利授权书等科技成果证明。
注意事项:
材料需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纸质版寄送,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年度申报通知略有调整,建议申报单位以当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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