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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资研发中心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4日 15:13:37

北京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分为研发创新中心和开放创新平台两类,具体条件如下:

研发创新中心认定条件:

研发基础条件: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研发计划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具备固定的科研场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科研条件,并且正在开展研发活动。

母公司授权:经母公司授权承担全球研发项目或在京、在华、在亚洲等区域的研发项目。

开放创新平台认定条件:

发展规划: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预期成果。

研发场所:有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研发场所。

项目数量:签约入驻的研发创新项目不低于10个。

协同创新资源:有协同创新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国际专家指导,具备国际化的技术、人才等资源。

此外,申请材料需齐全、真实有效、填写完整清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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