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需按以下步骤准备和申报:
1.确认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在北京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具有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本单位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重视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实施和转化运用。
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2)专项条件:
设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部门和专职人员。
近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持续增长。
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量和有效发明专利。
企业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40%,高校或科研组织近三年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
2.准备申报材料
填写《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书》,确保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准备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战略规划文本。
专利申请清单、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研发投入证明、专利实施或转化合同、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
体现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成效的说明材料。
3.网上申报
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找到本单位注册地所在区的知识产权局(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认定”进行网上申报。
按系统提示上传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电子件(可编辑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文件)。
4.提交补充材料
将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电子件同步发送至市知识产权局指定邮箱(如yunyongchu@zscqj.beijing.gov.cn)和所属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邮箱(具体邮箱地址可通过各区知识产权局官网或申报通知查询)。
5.等待审核与公示
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市知识产权局进行核验、评审。
若通过审核,将在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认定为“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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