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京知局〔2024〕130号)及相关申报通知,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认定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书》
需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制度、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情况等,需提交电子版(可编辑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材料
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单位基本情况: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主营业务、经营业绩、主要荣誉等。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情况: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名称、职责、组织架构、人员分工及主管领导信息。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情况:主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名称、实施时间及执行情况说明。
知识产权战略情况: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时间、签发人、主要原则或内容。
知识产权布局与运营情况:专利布局、专利信息利用、知识产权运营活动(如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情况说明。
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知识产权维权诉讼情况、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说明。
创新活动与研发投入情况: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增长情况说明。
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情况:专利申请量、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专利实施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平均不低于40%的证明,高校和科研组织需提供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的证明)。
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需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同步发送至所在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指定邮箱及市知识产权局指定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材料需真实、完整,若存在弄虚作假、专利非正常申请行为或近三年有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等情形,将不予认定。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