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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标准有哪些具体评分细则?

创新型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3:05:18

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标准通常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指标,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5%以上:20分

3%-5%:15分

2%-3%:10分

1%-2%:5分

1%以下:0分

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15%以上:20分

10%-15%:15分

5%-10%:10分

0%-5%:5分

0%以下:0分

2.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55%以下:10分

55%-75%:5分

75%以上:0分

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1.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属于其他领域:5分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70%以上:20分

60%-70%:15分

55%-60%:10分

50%-55%:5分

50%以下:0分

企业需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获评创新型中小企业: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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