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涵盖资金奖励、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主要政策汇总:
一、资金奖励政策
1.技术改造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土地购置、建安工程、新设备购置)给予事后奖励。其中,新设备购置奖励不高于20%,土地购置和建安工程奖励不高于2%。单个企业每年财政奖励不超过1500万元,其中土地购置、建安工程部分合计不超过200万元。
2.数字化示范工厂/车间奖励
一级数字化示范工厂最高奖励200万元,二级最高奖励100万元;数字化示范车间最高奖励50万元。企业需满足一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入、销售收入等条件。
3.中小企业集群数字化改造补贴
对参与中小企业集群数字化改造的企业,按使用集群试点产品(如软件、云服务、数据采集设备等)的投入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奖励,单个企业政策期内补贴上限为50万元。
4.“AI+应用”示范奖励
每个申报周期内,获评人工智能辅助制造示范应用场景的企业,给予不高于15万元奖励。
5.工业设计大赛奖励
每年组织工业设计大赛,对遴选的优秀产品设计、概念创意等项目,单个给予不高于25万元奖励。
6.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部分区(如顺德区大良街道)对市级专精特新企业额外给予5万元补助。
二、税收优惠政策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至15%的优惠。
三、融资支持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其他支持政策
1.研发机构建设奖补
对获批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分别给予3000万元、300万元奖补。
2.人才创新平台支持
依托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等平台,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引进、技术合作、科研成果转化等支持,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
以上政策有效期一般为2023-2028年,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以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建议企业关注官方渠道,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并按要求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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