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TBETCBETC001-2023)及相关政策要求,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需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技术中心基本情况及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包括研发投入、人员构成、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等。
2.《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
总结报告年度及前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情况,涵盖行业创新趋势分析、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创新活动开展、主要创新成果及未来工作展望。
3.《承诺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集团企业,需提供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的会计合并报表。
5.上一年度统计报表
即报送统计局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如“107-2表”),需带统计局水印。
6.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近三年内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清单及证书(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医药制造业企业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可视同有效知识产权)。
制造业企业还需提供近三年内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医药制造业企业的临床试验申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可视同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7.体现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的事项清单
包括企业参与标准制定、获得奖项、研发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国际化创新合作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j.beijing.gov.cn/bsfw/bsrk)进行网上填报,具体填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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