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条件分为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企业需同时满足基础条件,并符合专项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一、基础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1.主体资格:在深圳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机构与业务:除本市外,拥有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并有业务覆盖,实行统一管理。
3.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专项条件(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1.国内批发零售类:以国内批发零售为主营业务,2025年全年批发业销售额超过50亿元,或零售业销售额超过30亿元。
2.国际货物贸易类:以国际货物贸易为主营业务,2025年全年货物贸易进出口额超过50亿元。
3.国际服务贸易类:以国际服务贸易为主营业务,2025年全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超过10亿元。
4.物流仓储类:以物流仓储为主营业务,2025年全年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
5.平台交易类:以平台交易为主营业务,需同时满足以下对应标准:
独立站建站平台:累计注册商户超过2000个,2025年全年交易额(GMV)超过20亿元。
第三方电商平台:累计注册商户超过5000个,2025年全年交易额(GMV)超过150亿元。
特别说明:以集团总部名义申报的企业,在深子公司相关数据纳入上述数据核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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