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后,企业可享受国家、省、市及各区(县)多层次的优惠政策,主要涵盖税收优惠、资金奖励、融资支持及项目申报赋能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税收优惠(国家及省级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200%在税前摊销。
亏损结转年限延长: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资金奖励(地方政策,以苏州市及各区县为例)
市级奖励:苏州市“科创指数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科技贷款实际利息支出的最高50%给予贴息补贴(需完成贷款备案);“科贷通”专项贷款额度与“科创指数”得分挂钩,最高可贷1亿元。
区县奖励:各区县根据当地政策,对首次评价入库或成功备案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金额在2000元至2万元不等(例如:苏州高新区奖励2000元,太仓市奖励0.2万元,姑苏区最高奖励0.5万元,吴中区奖励0.2万元,相城区最高奖励0.2万元,常熟市优先配套政策服务)。
产学研补贴:苏州市部分区域(如苏州)对与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的企业,按技术开发合同实际成交额的最高10%给予补助。
三、融资与贷款支持
科技贷款与贴息:可优先申请“苏科贷”等科技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专项贷款:通过“科贷通”等科技金融产品,可获得与“科创指数”得分挂钩的专项贷款额度。
四、项目申报与资质赋能
专精特新“入场券”: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前置条件(入场券),有助于企业享受专精特新相关扶持政策。
高企申报准备:评价指标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部分重叠,有助于企业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做准备,并享受高企相关优惠政策。
品牌与资源赋能: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可提升企业市场公信力,优先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目录,并作为申请科技项目、研发机构及参与创新创业竞赛的重要加分项。
注:各项具体补贴及奖励金额、申报条件可能随地方年度政策调整,实际享受情况需以当地最新官方文件及相关部门审核为准。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