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材料
需提交以下核心材料:
认定申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含母公司背景、在华投资情况、组织架构等)。
职能说明:承担地区总部职能的说明材料。
母公司证明:境外母公司资产情况说明(外文需附翻译件)。
告知承诺书(仅告知承诺方式需提交)。
2. 提交申请
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
线上:首都之窗网站或“一网通办”平台(无需纸质材料)。
线下: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3. 审查与决定
一般方式:市商务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通过后颁发电子证书。
告知承诺方式:材料符合要求则当场发证或线上快速审批。
4. 颁证与送达
通过后颁发电子《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确认证书》,纸质证书可邮寄或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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