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
企业应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
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培育期满3年的优势企业。
2、知识产权创造
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的申请和授权。
企业应注重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和布局。
3、知识产权运用
企业应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包括专利产品的实施、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等。
4、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管理制度、预警机制等。
企业应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
5、其他要求
企业应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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