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研激励: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外资研发中心可获得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支持,并将支持在京外资研发中心由区域级研发中心提升为大区级或全球级研发中心,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人才服务:提供外籍人才及其家属的永久居留便利,简化工作许可办理流程;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符合条件的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3.知识产权:外资研发中心获得授权的国内和国外发明专利与内资机构享受同等的资金支持政策。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牵头或参与创制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申请纳入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名单,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优先审查推荐。
4.营商环境:将涉及外资研发中心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成立市级外资研发中心工作专班,将科技创新能力较强、成效显著的外资研发中心纳入“服务包”工作机制,配备“一对一”服务管家,并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
5.属地保障:各区政府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增量扩容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通过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地,并提供房租补贴。各区出台配套政策,推动政策落地;成立市级外资研发中心工作专班,纳入 “服务包” 机制,配备 “一对一” 服务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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