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发创新中心
1. 境外母公司基本情况、在中国投资企业组织架构图;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在京注册时经公证认证的境外母公司注册登记文件;
3. 研发场所租赁或买卖协议;
4. 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5. 专利、标准、新药证书和其他研发成果证明性文件
(二)开放创新平台
1. 境外母公司基本情况、在中国投资企业组织架构图;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在京注册时经公证认证的境外母公司注册登记文件;
3. 研发场所租赁或买卖协议;
4. 签约入驻的研发创新项目清单及相关协议;
5. 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6. 国际资源匹配证明性文件;
7. 产出成果证明性文件。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