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自我评价与注册登记
1.自我评价
企业需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八大领域(如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及认定标准(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比、高品收入占比等)进行客观评估,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2.网上注册
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提交至地方认定机构审核激活账号。
二、材料准备与提交
1.核心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技术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发明专利、软著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证明(如检测报告、销售合同)。
财务材料: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需中介机构出具)、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经鉴证的财务报表。
人员材料:科技人员名单(占比≥10%)、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
2.材料审核要点
知识产权需与核心技术及产品强关联,避免突击申请;
研发费用归集需专账管理,境内研发费用占比≥60%;
高品收入占总收入≥60%,证明材料需与发票品名一致。
三、专家评审
1.评审流程
认定机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与技术评估,重点关注知识产权质量、研发活动真实性、成果转化逻辑等。
2.评分标准
按专业化、精细化、创新能力等维度评分,总分需≥71分(部分省份要求更高)。
四、审查认定与公示
1.综合审查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意见,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如研发场地、财务数据等)。
2.公示备案
通过审查的企业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颁发证书与后续管理
1.证书颁发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获得由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年报提交
企业需每年5月底前通过认定管理系统提交上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未按时提交可能影响资质延续。
六、试点政策(部分地区适用)
北京市等试点地区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领域企业实行**“报备即批准”**政策,简化流程,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可“随申请、随认定、随备案”,但仍需满足研发费用占比等核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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