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需要准备以下财务资料:
1.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这些报告需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
2.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报告需包含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差异的说明。
3.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报告需证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4.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5.研发费用辅助账:用于证明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组织活动流程。
6.财务报表的其他要求: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数据应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
这些财务资料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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