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种结构重组与合并
1、五大奖种优化调整
1)取消原“企业技术创新奖”,保留并整合为以下五类: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原“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与“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合并),每年不超过2项;
自然科学奖(新增,仅奖励个人);
科技进步奖(新增,奖励个人或组织);
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保留);
国际科技合作奖(保留)。
2)拆分原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独立设立“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均分设一、二、三等奖。
2、强化基础研究导向
增设“自然科学奖”专门奖励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重大科学发现,突出对“从0到1”原创性突破的激励。
二、授奖数量与等级调整
1、一、二等奖数量大幅提升
在总授奖数保持300项不变的前提下:
一等奖上限由45项增至60项(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各占);
二等奖上限由90项增至120项;
三等奖相应减少至120项(原为165项)。
目的:提升奖项“含金量”,解决科研人员反映的“获奖难”问题。
2、其他奖项频次与数量
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每年各不超过10项(个人或组织);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奖频次从两年一次改为每年一次。
三、奖励对象与范围扩展
1、放宽完成人限制
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取消完成人必须为“本省个人或单位”的要求,鼓励跨省合作;
国际科技合作奖:授予对象从“外国人”扩展至“外国人或外国组织”,促进国际资源集聚。
2、青年科学家支持
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明确要求候选人年龄未满45周岁,并强化其在基础研究或核心技术突破中的贡献。
四、奖金标准与评奖频次优化
1、奖金提高: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200万元/项;
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30万元/人;
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
2、税收与薪酬政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且不纳入个人绩效工资总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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