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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创新型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0:39:52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工业企业和主导产品为为工业企业提供工业软件的中型、小型、微型软件企业。

(二)企业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三)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其他明显不符合相关特性的情况。

(六)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直通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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