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均可参加本次推荐评选,园区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所辖分站不在推荐范围。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博士后工作政策,博士后管理机构、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健全,管理规范。资金投入力度较大,能够为博士后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二)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招收博士后数量较多,持续保持博士后在站从事创新研究工作,出站博士后留本单位或留苏比例较高。
(三)设站单位重视博士后制度在青年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中的独特作用,在促进博士后与企业科研团队结合、与校企导师合作、与企业文化融合等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四)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技术创新价值,科研项目曾获国家、省或设区市专项资金立项资助、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已有部分项目成果获授权发明专利、初步实现产业化,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潜在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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