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政策支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站资助
国家级工作站:新获批的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般给予50-60万元建站资助(如苏州、南京、南通等地均为50万元,镇江为60万元)。
省级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新设立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通常给予20万元建站资助(如昆山、连云港、泰州等地均为20万元)。
2.博士后生活补贴
在站期间:各地普遍提供每月3000-5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为2-3年。例如,常州省级以上设站单位招录的博士后每月5000元,市级设站单位每月3000元;南通企业进站博士后每月5000元,最长3年;盐城在站博士后每月3000元,24个月内发放。
出站留苏:出站后留江苏工作的博士后,部分地区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或生活补贴,如无锡留锡工作可获30万元购房补贴;南通、盐城等地出站留当地工作的博士后,可继续享受生活补贴或购房补贴。
3.科研项目资助
省级资助:江苏省“卓博计划”对入选博士后分档资助,A档50万元、B档30万元、C档20万元,资助期2年。
地方配套:各地对博士后科研项目也有配套支持,如连云港对列入资助的项目分A、B、C类,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3万元资金资助;扬州对在站博士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项目的,给予1:1配套资助。
4.设站单位奖励
考核优秀:对绩效考评优秀的设站单位,给予5-10万元奖励(如常州、扬州、连云港等地)。
引才奖励:设站单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可获得2-20万元引才奖励(如镇江每名2万元,南通每名20万元)。
5.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
职称绿色通道: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后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先办理进编手续,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无岗位空缺时可超岗位聘用。
优先推荐:留苏工作的“卓博计划”入选者,可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优先推荐相关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
6.创新创业支持
创投服务:江苏省设立全国首家省级博士后创投中心,为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孵化提供服务。
平台建设:鼓励各地建设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平台,为博士后提供创业场所、政策咨询、融资对接等服务。
以上政策在不同设区市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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