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享受以下几类优惠政策:
1.建站奖励
获评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获得一次性建站奖励资金,具体金额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一般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例如,连云港市对获评省级示范博士后工作站给予10万元奖励,苏州市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60万元建站资助。
2.科研经费支持
省级财政每年会安排专项资金,对示范工作站的科研项目给予优先资助,资助额度根据项目重要性和创新性确定,一般每个项目资助金额在5万元至30万元不等。
地方政府也会配套提供科研经费,如南通市对示范工作站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3.人才引进与培养补贴
对工作站引进的博士后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或安家费。例如,南京市对企业全职在站博士后每人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苏州市对新进站博士后给予两年12万元的生活补贴。
对出站后留苏工作的博士后,提供购房补贴或创业扶持资金,如苏州市、无锡市等地对出站留用的博士后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4.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出站后申报正高职称时,放宽岗位职数限制,优先评审。
示范工作站的博士后在职称评审中,可享受优先推荐、简化流程等优惠政策。
5.创新创业支持
优先推荐参与国家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获得资金奖励和政策扶持。
地方政府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对工作站的成果转化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最高可达50万元。
优先入驻当地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平台,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创业指导等服务。
6.绩效评估奖励
每年对示范工作站进行绩效评估,评估优秀的工作站可获得额外奖励,如镇江市对考核优秀的设站单位奖励5万元,连云港市对评估优秀的工作站给予5万元至10万元奖励。
以上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年度有所调整,具体以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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