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卓越博士后计划资助
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资助期2年。
A档:每人每年25万元,拟资助200人,主要面向自然科学领域、高水平科研平台及具有突出科研潜力的博士后。
B档:每人每年15万元,拟资助300人,要求研究方向属于江苏省16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且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
C档:每人每年10万元,拟资助400人,适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博士后。
资助用途:主要用于入选者的生活补助,不抵扣设站单位提供的工资等待遇。
2.设站单位运行经费补贴
对正常运行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根据在站博士后人数,按2.5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运行经费补贴,每年最高10万元。
要求设站单位需有正常在站博士后,且能正常开展科研工作,未正常运行(如连续2年未新引进博士后、未按计划推进科研项目等)的单位不予补贴。
3.新建博士后站奖励
2025年度获批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引进1名及以上博士后且在站时间满1年,可申请奖励: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万元。
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万元。
4.博士后生活补贴
部分设区市(如连云港市)对进站博士后提供生活补贴:
企业单位工作站:全职博士后每月5000元,在职博士后每月3000元,最长不超过2年。
事业单位工作站:全职博士后每月3000元,在职博士后每月1500元,最长不超过2年。
5.科研配套资助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项目若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江苏省给予配套资助:
面上资助配套:2万元。
特别资助配套:5万元。
获批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的,给予1万元资助。
以上政策可能因地区、年度及具体申报条件有所差异,建议关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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