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补贴金额:50万元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
(1)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成立时间不长于5年,即于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
②2024年度营收不高于2000万元或从业人数不高于300人;
③研发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2)申请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在深圳市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科研、财务、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拥有与申请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科研基础,应提供不少于财政资助金额的自筹资金。
2.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为申请单位的全时在职研发人员,在申请单位缴纳社保;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在深圳缴纳社保的人数比例不少于50%。
4.其他
(1)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其他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项目组成员未被列入验收不通过名单。
(2)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3)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请。
(4)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5)项目在执行期限内应有可量化考核的技术指标、学术指标和经济指标(销售收入或量产应用价值等,不得低于申请财政资助资金2倍)。
(二)限项条件
项目独立申报,不设合作单位,每家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