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5年申报通知,北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材料因申报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1.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符合推荐条件)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1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需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科研条件、博士后招收计划等内容。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1份,汇总单位符合推荐条件的相关情况。
附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明、科研平台证明(如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近三年经营业绩证明、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证明、与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一般不超过20页。
2.申报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
《新设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2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需说明分站设立目的、科研方向、与园区内企业的协作情况等。
附件材料:与上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的附件材料类似,需证明单位符合基本条件和园区分站申报要求。
3.申报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新设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2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需阐述单位在科研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及未来规划。
附件材料:包括单位资质证明、科研能力证明、与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合作意向书等,证明材料需与申报表内容对应。
注意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装订成册,电子版需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申报材料应内容详实、数据真实,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确保有效性。
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可能因年度政策调整而略有变化,建议申报单位提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下载最新版申报表格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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