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 > 北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评审流程是怎样的?

北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评审流程是怎样的?

北京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6日 09:31:46

北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评审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申报准备阶段

申报单位需对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申报通知,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如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科研队伍、科研条件等)及至少一项推荐条件(如拥有国家级科研平台、行业领先地位等)。

准备申报材料,包括《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及资质证明、科研计划、合作意向等材料,材料需装订成册并提交电子版。

2.推荐部门审核阶段

申报单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中央在京单位可直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确定本区域内的推荐单位,并填写《推荐单位一览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阶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重点考察单位的科研实力、博士后工作计划、合作意向、保障条件等。

专家评审通过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符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推荐到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博管办)备案;符合设立园区分站或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择优确定设立单位并报全国博管办备案。

4.全国博管办备案与公布阶段

全国博管办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的单位进行最终核查,完成备案手续。

全国博管办公布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名单,完成评审流程。

整个评审流程注重材料的真实性、单位的科研能力和博士后工作的可行性,旨在确保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能够切实发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推动科研创新的作用。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北京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