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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团队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1:06:40 关联项目: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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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年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团队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这是苏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重要举措。通过此项目,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人才团队,为苏州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苏州在全球科技竞争中抢占先机,实现更高水平的创新发展。2026年度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团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团队项目支持领域

  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市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大力引进、扶持围绕我市1030产业体系及重点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展基础研究、重大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二、2026年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团队项目支持类型和条件

  重大创新团队主要支持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快速抢占产业制高点的人才团队,分为创新类和创业类,其中创业类团队包括已落户项目和未落户项目。

  (一)基本条件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组成,至少3人。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团队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管理经历。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居国际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3.创业类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团队成员总股权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创新类团队的成员应在引才单位担任高管或关键研发项目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5.项目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创业类已落户项目也可已获得社会融资不少于2000万元),项目总投入不少于1亿元,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6.团队于2023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创业或全职引进到苏州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

  (二)创业类未落户项目基本条件须满足上述条件1~5.且在获得重大创新团队认定资格后,于2027年3月31日前在苏州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

  三、2026年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团队项目主要扶持政策

  对获得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给予1000~3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团队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2026年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团队项目申报受理流程

  全程进行网上申报,经单位及人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后择优立项支持。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及单位访问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专题网站,点击“开始申报”,按系统提示注册登录后进入申报界面,选择对应申报类别,点击“办理”后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需要先行注册。

  (二)集中受理时间

  网上集中受理时间:2026年3月6日10时-2026年4月7日10时。

  五、2026年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团队项目相关事项

  (一)重大创新团队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项目情况分年度拨付;获得认定资格的未落户项目待落户后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确定是否立项,立项后分年度拨付。获评立项的人才购房补贴由市人社局根据《苏州市完善人才乐居保障实施办法》组织拨付。

  (二)申报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项目知识产权清晰可核查。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申报人学位、经历、企业团队成员等核心要素出现造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等。

  (四)同一人才项目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已获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团队项目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己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五)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团队且各地重点招引的项目,经各地区推荐,可在学历、来苏时间等申报条件上适当放宽。

  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华夏泰科专注企业资质发展,帮助企业规划申报方案,专家团队一站式申报服务,解决各类申报难题。欢迎咨询我们。

(责任编辑:xiey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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