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研究中心作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平台。为进一步提升江苏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制约,强化对全省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江苏省决定组织开展 2026 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以下华夏泰科整理了此次申报指南。

一、2026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指南
(一)确定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资质:
在江苏省内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行业(重点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
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列为联合惩戒对象,近三年不存在因环保、安全生产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情况。
2.人才团队:
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苏北5市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15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需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研发投入:
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800万元(苏北5市不低于6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上年度横向科研经费到账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4.研发条件:
研发场地相对独立,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工程化、产业化应用的条件。
5.科技成果: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主持或承担过本领域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参与过标准制定。
6.联合共建:
鼓励以依托单位为主,联合省内优势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社会投资机构共同建设,注重行业协同和产业融合,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属工程研究中心或依托单位。
(二)在线申报
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发改委旗舰店”,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主管部门推荐
各设区市发改委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行文推荐至省发改委;高校通过省教育厅推荐(限额15家)。
(四)省级评审
省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成果与平台的关联性、技术先进性、行业带动作用等。
(五)认定公示
通过评审的工程研究中心,由省发改委予以认定批复,并在省发改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认定,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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