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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条件要求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3:46:24 关联项目: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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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申报,条件把控是成功的第一道关口。从企业资质到产品归属,从知识产权到自主化率,每一项条件都设有明确的硬性指标。自主化率须达70%以上、发明专利必须与核心技术密切相关、最终用户与申报单位不得存在股权关系——这些看似严格的条款,恰恰是企业证明自身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的关键依据。本文系统梳理佛山市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六项核心条件,华夏泰科帮助企业逐条对照、精准自检,为成功申报奠定坚实基础。

佛山市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条件要求

  一、佛山市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具体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产品必须符合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领域,且已实现销售(申报产品的最终用户单位和申报单位应不存在股权关系)。

  (三)申报产品必须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核心技术为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得为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内容必须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密切相关)。

  (四)装备产品的自主化率必须达到70%以上,即装备产品中采购进口以及国外品牌在国内生产制造的设备、零部件及系统价值量(不含税)占整套装备价值量(不含税)的比例不高于30%。

  (五)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产品或系列产品的,所用专利应不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每个装备产品应有重大技术创新(同一单位申报入库储备项目数量不限,原则上省级财政每年仅安排支持同一申报单位一个项目)。

  (六)申报单位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不存在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以及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均不予以支持。

  华夏泰科,拥有15年项目申报经验,累计服务2万+企业,资深项目团队量身定制申报方案,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资深专家多对一指导,全方位筹划项目方案,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项目就选华夏泰科,值得信赖!

(责任编辑:lijia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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