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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央资金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资助项目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14:08:32 关联项目:深圳市中央资金(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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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费补贴25%、单户最高50万元——这是深圳市2026年度中央资金为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外贸企业提供的真金白银支持。在当前内外贸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交易违约风险已成为制约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的关键障碍。该项目聚焦企业实际痛点,通过事后资助方式减轻投保负担,助力企业稳健经营、畅通国内大循环,对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 华夏泰科现就项目支持内容及资助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深圳市中央资金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资助项目支持政策

  (一)深圳市中央资金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资助项目的支持内容

  支持外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以拓展国内市场、降低交易风险。

  (二)深圳市中央资金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资助项目的支持标准

  1.资助比例与限额。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实际缴纳保险费用的 25%给予资助。单家企业每个自然年度累计资助金额最高 50 万元。资助金额低于 1 万元(以元为单位按舍尾法取整)的,不予资助。

  2.项目发生期限。保险期限应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期间,以保单记载的保险期限为准。

  3.跨期申报处理。企业按照保单约定的申报周期申报营业额(或预付款),如该周期申报的营业额(或预付款)横跨两个自然年度且无法按年度拆分,则该周期内全部营业额(或预付款)计入后一个自然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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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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