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已正式启动,这是苏州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聚力引进高质量发展急需人才的关键举措。本批次聚焦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已落户与未落户两类项目,重点支持围绕苏州“1030”产业体系开展技术攻关与成果产业化的领军人才。华夏泰科整理了以下内容,助力人才高效申报。

一、2026年度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条件
(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已落户项目
学历与经历: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和全职创业的人才。
企业要求: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或现代服务业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股权与出资: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时间与注册:申报人应于2021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且企业在2023年7月1日-2025年11月30日完成工商注册。
本土创新体系培养人才:除满足上述条件1-3外,还需满足申报企业为人才在苏州首次创办的企业,且企业于2023年7月1日-2025年11月30日完成工商注册,原则上人才全职在苏州创业。
2.未落户项目
基本条件:满足已落户项目条件1-3(学历经历、企业技术实力、股权与出资要求)。
注册时间:在获得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资格后,须于2027年6月15日前在苏州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
(二)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学历与经历: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有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核心岗位的研发、管理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岗位与职责:企业引进的创新人才应拥有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在企业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创新人才研究方向应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
工作与薪酬:人才引进后须全职在苏工作3年以上,税前年薪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引才单位要求:引才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且能为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三)绿色通道
获得过世界杰出女科学家成就奖、世界经济论坛青年科学家、《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年度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科学》杂志年度青年科学家等称号的人才,或苏州市企业高端人才,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予以直接立项。
二、2026年度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主要扶持政策
1.对获得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分层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获得500万元项目资助的给予200万元购房补贴,其余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创业领军本土成长人才不享受购房补贴)。
2.对项目承担期结束、通过验收且成长性较好的创业领军人才,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滚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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