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产业强区、创新引领”发展战略,高水平打造人才集聚高地,推动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助力吴中区建设人才发展现代化强区,2026年度第一批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申报聚焦“3+2+N”产业集群体系,重点遴选具有国际视野、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引领产业升级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以下华夏泰科将详细讲解2026年度第一批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申报类型和条件有哪些。

一、2026年度第一批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申报类型及条件
(一)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聚焦科技创新前瞻领域,注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 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 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在本行业领域居国际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团队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一般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3. 团队应于2023年1月1日后来苏州,到吴中创业或全职引进到吴中企业、在吴高校和科研院所领衔研发及管理工作。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工商备案职务为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和主要股东,主要精力在吴中企业,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团队成员总股权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应在引才单位担任高管或关键研发项目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
4. 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解决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
5. 项目总投入不少于1亿元,目前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创业团队也可已获得社会性融资不少于2000万元),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二)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既懂科技又懂市场,带团队、带技术、带资金、带项目,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吴中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人才项目,优先支持全职来吴创业项目。分已落户项目和未落户项目两类:
1. 已落户项目分为引进人才项目和本土成长人才项目两类:
(1)引进人才项目主要支持于近年来苏并引进到吴中区的创业人才项目,基本条件如下:
①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管理的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②申报人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工商备案职务为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③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④申报人应于2021年1月1日后来苏州,2023年7月1日后在吴中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并有2名以上员工缴纳社保。
(2)本土成长人才项目主要支持苏州本土创新体系培养的且于近年首次在苏州创业的人才项目。基本条件除满足上述引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①②③外,还应满足:申报企业为人才在苏州首次创办的企业,企业于2023年7月1日后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并有2名以上员工缴纳社保。原则上人才全职在苏州创业,对已进入产业化阶段的高校院所兼职创业人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或有重大进展),经各地特别推荐,可在全职创业上适当放宽。
2. 未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拟来吴中区创业的人才项目,基本条件应满足上述已落户引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①②③,由各属地主管部门根据相关办法组织开展。
(三)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分企业创新人才项目和高校院所创新人才项目两类。
1. 企业创新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到吴中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项目。基本条件如下:
(1)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核心岗位的研发、管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
(2)拥有能够促进自主创新、技术升级并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于2024年1月1日后来苏州并引进到单位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引进后须全职工作3年以上。
(3)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
(4)引才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上市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②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③独角兽企业、市级独角兽培育企业、瞪羚企业;④市级以上创业领军人才企业(仅限获评时的企业)。优先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单位引进创新人才。
2. 高校院所创新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全职引进到吴中高校和科研单位领衔创新研究,有望进入产业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人才项目。基本条件如下: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引进前应具有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2)于2024年1月1日后来苏州,已完成引进手续并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
3. 优先支持吴中企业引进年薪100万元以上的、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创新人才。
选择华夏泰科,享受个性化的申报难题解决方案。我们凭借2万+成功案例和15年项目申报经验,为您的项目申报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标准化优质服务流程,确保您的项目申报无后顾之忧。我们的资深项目团队和全方位筹划方案,将为您的项目申报提供最大保障,华夏泰科值得信赖!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