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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条件及材料清单细则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3:46:13 关联项目: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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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苏州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速高水平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聚焦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打通产学研融合壁垒,破解成果转化瓶颈。择优储备优质转化项目,强化政策扶持,加速创新技术落地应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开展本年度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华夏泰科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条件

  (一)企业库入库企业应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一年营业收入应在4亿元以下或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新药证书等自主知识产权;

  2.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上一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或2026年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江苏瞪羚企业、江苏独角兽企业、江苏潜在独角兽企业,同时符合上一年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下或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条件的,可直接入库。

  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

  (1)项目技术成熟度高,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

  (2)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目标产品明确、产业带动性好,优先支持企业牵头实施、成果来源于高校院所的高水平产学研合作转化项目;

  (3)项目已完成概念验证、小试,经中试可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新药类项目原则上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试验的已启动研究;

  (4)项目完成后,能够转化形成重大标志性战略产品,具备一定的年生产能力并进入市场形成产业化,填补国内空白、实现国产化替代。 项目实施企业需满足:江苏省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或2026年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江苏瞪羚企业、江苏独角兽企业或江苏潜在独角兽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运行管理规范;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

  二、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

  包括项目背景、研发内容、创新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产业化计划等详细信息。

  2.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新药证书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成熟度证明材料

  概念验证报告、小试报告、中试报告或相关技术验证文件;新药类项目需提供Ⅱ期临床研究报告及Ⅲ期临床启动证明,医疗器械项目需提供样机(样品)检验报告及临床试验启动证明。

  4.企业资质及财务状况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证明等资质文件;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一年数据)。

  5.产学研合作协议(如有)

  若项目涉及产学研合作,需提供与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知识产权归属及合作内容。

  6.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如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等)及社会效益指标。

  华夏泰科专注于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拥有 15 年项目申报经验,服务企业 20000+,覆盖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知识产权、财税咨询、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内容,拥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资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管理,专业团队多对一指导,个性化定制服务。

(责任编辑:xiey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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