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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条件与材料清单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4:03:42 关联项目: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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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启航之年,深圳正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外资研发中心是链接全球资源与本土产业的重要枢纽。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现启动本年度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工作,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通过政策赋能,引导外资研发中心融入大湾区创新网络,助力深圳打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创新高地。华夏泰科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条件

  (一)研发费用标准

  1.作为独立法人的外资研发中心,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

  2.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

  (二)专职研发人员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80人,且上述人员须与外资研发中心或其所在外商投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设备投入

  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包括进口设备和采购国产设备的原值,已签订购置合同并于当年内交货的设备也计入。

  二、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材料清单

  1.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申请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回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验资报告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由第三方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5.企业信用报告

  6.研发投入及设备材料

  7.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

  8.累计购置设备汇总表,包括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原值,需提交购置合同、支付凭证及纳税证明。

  9.进口设备交货承诺函,承诺申报资格认定当年年底前交货。

  10.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包含姓名、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联系方式,并提供一年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11.母公司授权文件:若为分支机构,需提供境外母公司或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授权书及股权关系证明。

  12.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专项审计报告、现场核查材料等(视审核需要提供)。

  华夏泰科专注于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拥有 15 年项目申报经验,服务企业 20000+,覆盖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知识产权、财税咨询、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内容,拥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资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管理,专业团队多对一指导,个性化定制服务。

(责任编辑:xiey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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