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空间支持、配套服务等方面,以下是具体政策:
一、资金支持
1.研发准备金支持
符合条件的研发中心可获最高200万元研发准备金支持,分三年按40%、30%、30%比例拨付。跨国企业全球研发中心可叠加获得最高600万元支持,同样分三年拨付。
2.研发费用补贴
研发中心上年度符合要求的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等,按总额20%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3.技术攻关项目支持
符合条件的研发中心可申报市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类项目单个不超过3000万元、论证类项目单个不超过1亿元资金支持,前海管理局对市区联动项目给予配套支持。
二、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研发中心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补贴
对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在前海合作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免征其个人所得税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
三、空间支持
1.租金减免
跨国企业全球研发中心可享两年免租、第三年三折租金;企业研发中心享一年免租、第二年五折租金。
2.办公空间保障
研发中心按人均20平方米标准申请办公空间,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四、配套服务
1.知识产权服务
提供专利优先审查、预审、纠纷应对指导等服务,支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
2.跨境便利化
支持企业探索“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模式,提供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跨境便利服务。
3.产学研合作支持
鼓励研发中心与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享科研设施和资源。
4.法律与仲裁服务
允许前海港资企业协议选择香港法律解决合同纠纷,支持选用香港作仲裁地解决民商事纠纷。
五、其他支持
1.产业资金政策
研发中心可按规定享受前海科技创新、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等各类产业资金政策。
2.人才与住房保障
研发中心人员可申请前海合作区住房保障、人才政策等支持。
以上政策主要适用于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研发中心,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需参照《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研发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执行。其他区域的外资研发中心可关注各区发布的专项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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