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实施旨在帮助企业提高研发起点和专利创造水平,提高商标信息监测分析应用水平和品牌保护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制度综合运用效益。通过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建设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分析企业主导产品和主要竞争对手的专利信息等方式,推动企业以战略高度谋划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下面是华夏泰科整理的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要求,注意查收哦~
一、申报要求
(一)已经承担过本计划项目和牵头承担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本项目。
(二)申报单位立项后承担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目标任务达成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申报单位申报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以其他项目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三)申报单位应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时,应在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经“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材料。同时,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交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四)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地进行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采用省知识产权局分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辖区项目申报实施网上审核。本年度本计划项目采取限额推荐,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10000件的设区市推荐项目不超过25项,超过5000件不足10000件的设区市推荐项目不超过20项,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2000件不足5000件的设区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5项,其余设区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上年度真抓实干激励地区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
二、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组织方式
(一)拟申报项目的企业应组织好申报材料,签订信用承诺书,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辖区项目的组织受理和材料审核工作,并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盖章后,汇总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二)省知识产权局经评审,研究确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入选项目,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经费。
(三)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实施期满后,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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