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材料产业扶持计划旨在推动新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包括关键材料测试验证平台项目、新材料企业及团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项目、产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具体的资助标准及金额华夏泰科为您整理如下:
一、深圳市新材料产业扶持计划资助标准及金额
(一)关键材料测试验证平台项目
1.项目资助标准为事后资助,按照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给予项目申报单位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助。
2.资助费用范围为实施上述资助项目实际发生的项目总投入,包括建设投资、研发费用等。其中,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入的50%。
(二)新材料企业及团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资助标准为事后资助,按照项目审定建设投资的30%,给予项目申报单位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助。
2.资助费用范围为项目单位为实施上述资助项目实际发生的项目总投入,包括建设投资、研发费用、铺底流动资金等。其中,建设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50%,铺底流动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
(三)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1.项目资助标准为事后资助,按照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给予项目单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2.资助费用范围为项目单位为实施上述资助项目实际发生的项目总投入,包括建设投资、研发费用等。
(四)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项目
事后资助,按照符合条件的首批次重点新材料在一定期限内形成销售额(不含税)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五)产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资助标准为事后资助,按照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给予项目单位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二、深圳市新材料产业扶持计划资助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内实际从事新材料领域上中下游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
(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部分不适宜放深圳的环节可延伸至经市政府认定的省内对口合作园区实施;
(四)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五)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应用和服务活动;
(六)申报项目属于我市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七)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以及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并按规定完成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手续;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市新材料产业扶持计划是深圳市政府为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将为新材料企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推动新材料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如需更多信息或申报服务请咨询华夏泰科,专业办理申报服务,17年申报经验,专业的团队为您提供全流程申报服务,解决申报难题,欢迎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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