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作为中国东部的经济强市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地,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该市为推动工程技术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设立的重要平台,致力于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成果孵化以及技术服务水平提升,成为连接科学界与产业界的桥梁。对于期望建立或加强自身建设以符合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标准的机构来说,明确认定条件及流程显得尤为关键。接下来,本文将详细解析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条件,助力有意向的单位准确把握政策要求,顺利通过评审,从而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加速其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步伐。
一、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1、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3、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组织要求
1、本年度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按照“常年受理,定期公布”的方式进行,拟从2024年4月起,逢双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分五批进行。
2、市科技局负责建设指导与监督,委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立项审核工作;各县级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辖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组织、立项评审、过程管理与建设指导等工作,并加大引导支持力度。
3、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应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填报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在4月17日(第一批)、6月17日(第二批)、8月16日(第三批)、10月17日(第四批)、12月12日(第五批)前,将拟推荐市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
三、联系方式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市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6室),65246055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65240990
以上就是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相关介绍,
华夏泰科拥有庞大的项目库,可以为企业量身定做项目方案,确保企业拿到更多资金奖励和政策扶持,帮助企业发展。想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免费解答客户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