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是一个专注于推动广东省制造业创新和发展的机构。它致力于通过整合资源、促进技术交流、支持研发活动以及培养创新人才,来提升广东省制造业的整体竞争力。作为该省制造业创新的枢纽,该中心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合作与交流的平台,还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和技术服务,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加速了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进,华夏泰科为你带来详细的申报条件。
我们主要资助那些已经获得批准并实际运作的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我们特别关注那些在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中获得良好以上评级的中心,以及那些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需要加强培养的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
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必须在广东省注册为独立法人。原则上,创新中心的组建资金(即注册资本,包括研发设备)不得少于3000万元。这些单位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并且没有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可以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重要证据)。在过去三年中,这些单位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等方面没有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实施地点必须在广东省内。项目方案必须合理可行,资金投入必须合理,技术前景和市场前景必须良好,并且必须包含明确的绩效目标。
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必须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项目及相关研发设备(包括配套软件)没有获得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
那些曾经承担过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并且在评估中获得良好以上评级的单位,以及那些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需要加强培养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原则上可以在新一轮能力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前申报。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那些上一轮能力建设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包括国家和地方共建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必须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批准筹建或建立,并实际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封面:请提供项目的封面文件。
资质证明:请提交创新中心获得相应资质并完成组建、挂牌的证明文件。
法人及营业执照:请提供创新中心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
若选择一次性补助方式申报,请附上由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文件。
若选择直接股权投资方式申报,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并提交申报材料。
承诺函:请提供一份承诺函。
所有上述材料需准备两份纸质版,并提供一份PDF格式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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