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革新和企业技术发展,现启动2024年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华夏泰科为你带来详细的通知信息。
1.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遴选和推荐工作,组织企业申报,指导企业编写申请材料,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和信用核查,并择优择强推荐。
2.申报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须具备基本条件,并按照《指南》要求编制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
3.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30日前行文将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1)及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其中申请报告提供word版,推荐申报汇总表和企业评价数据表提供excel版)报送我厅,同步抄送同级工信主管部门。
1.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本次评价对象包括2023年以前(包括2023年)认定的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分市提供)。
2.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做好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按照《指南》要求编写评价材料,对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评价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
3.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30日前行文将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企业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其中工作总结提供word版,评价汇总表和企业评价数据表提供excel版)报送我厅,同步抄送同级工信主管部门。
4.如有企业发生更名、变更情况的,请附有关证明材料。不参与评价的企业,视同放弃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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