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面展现出强劲势头,不仅积极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坚实的保障。从资金扶持到人才引进,从平台建设到应用场景拓展,苏州都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本文将深入探讨苏州在人工智能产业方面的具体支持举措,并梳理相关政策措施,以期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了解。
一、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相关政策一览
1、《苏州市高水平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若干措施》(苏府规字〔2025〕5号)
2、《苏州工业园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3、《苏州市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4、《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24〕151 号)
6、《江苏省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苏政办发〔2024〕39号)
7、《江苏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专项规划》(苏通联〔2024〕7号)
8、《江苏省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苏工信装备〔2024〕151 号)
9、《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23〕193号)
二、政策明细
1、《苏州市高水平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若干措施》(苏府规字〔2025〕5号)
主要内容:
1.聚焦推动高质量产业技术创新,从优质企业培育、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数据技术创新等方面予以支持;
2.聚焦促进高水平应用场景拓展,从大模型创新应用、场景赋能开放、创新产品推广等方面予以支持;
3.聚焦强化关键要素供给,从智算平台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复用等方面予以支持;
4.聚焦完善产业创新生态,从高端人才招引、金融资本支撑、鼓励标准研制、打造高端交流平台、支持数据要素等方面予以支持。
亮点特色:
以3年培育300个垂直领域大模型、积极申报国家人工智能重大工程和应用场景为重点目标新增奖补资金,第5条“支持大模型创新应用”提出:对国家人工智能重大工程和应用场景的申报主体,分层分类给予最高1亿元、2000万元、500万元支持。对招引的参数量超千亿的通用大模型,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市级培育的垂类大模型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4日
施行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16日
发布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
2、《苏州工业园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主要内容:
到2027年,苏州工业园区将打造具身智能机器人本体制造集聚区、技术创新策源地和应用场景示范区,核心产业规模达到150亿元,关联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新增10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落地不少于10个典型应用场景,形成全国影响力。
重点工作:
1.产业引育:招引“链主”企业,培育创新型企业,打造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队。
2.技术创新: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攻关多模态感知、自主决策、高精度运动控制等核心技术。
3.应用拓展:聚焦工业、服务、特种领域,挖掘和落地典型应用场景,推动机器人在制造业、康养、应急救援等场景的率先应用。
4.要素支撑:建设数据采集基地和智能算力中心,优化空间布局,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落实人才政策,打造产业生态。
关键技术:
1.具身智能“大脑”:开发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感知-决策-控制一体化技术,突破多模态感知与环境建模。
2.具身智能“小脑”:研究高保真建模与仿真、全身协同运动控制技术。
3.核心组件:重点发展高精度减速器、高端伺服驱动系统、高性能控制器、新型传感器和智能末端执行器。
4.前沿融合:探索具身智能与元宇宙、脑机接口等技术的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7日
施行时间:2025年—2027年
发布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苏州市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
旨在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部署,通过财政支持、平台建设、技术创新和人才培育等措施,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高地。
重点工作:
1.产业引育与支持:支持重大项目落户,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对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给予奖励。
2.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新中心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
3.技术创新与主体培育:鼓励企业开展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创新联合体建设,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支持。
4.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等建设,纳入公共服务平台范畴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5.市场主体培育: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推动机器人企业出海,支持举办行业大会和赛事。
6.应用推广:实施“机器人+”应用行动,开放创新应用场景,遴选典型场景并给予支持。
7.金融与人才支撑:设立产业基金,支持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产教融合,建设实训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关键技术:
1.核心零部件:支持机器人专用芯片、驱控一体化关节、高精度减速器、高性能控制器、新型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
2.大模型开发: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开发大模型,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对使用算力服务的企业给予补贴。
3.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制定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鼓励建设人形机器人技术标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3日
施行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发布单位:苏州市工信局
4、《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24〕151 号)
主要内容:
到2025年,我省机器人产业链规模达2000亿元左右,机器人核心产业规模达到250亿元以上,成为全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和集成应用高地,培育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机器人企业、新增10家以上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遴选50个标杆示范机器人应用场景,重点制造业领域机器人密度(每万名员工使用机器人台数)达到500台/万人以上。
到2027年,我省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机器人成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工业机器人整机综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关键零部件性能和可靠性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在家政服务、养老助残、医疗康复、教育娱乐、维护巡检、安全应急等领域实现广泛应用;人形机器人“大脑、小脑、肢体”等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加快发展,典型应用场景更加丰富,争创国家级产业发展集聚区。
重点任务:
人形机器人重点突破直线型/旋转型电驱动关节、全身动力学控制算法、大模型、电机驱动器、高功率密度空心杯电机、高性能MEMS惯性测量单元、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机器人任务训练引擎等关键技术,并研制出人形机器人型号样机。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7日
施行时间:2024年—2027年
发布单位: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5、《苏州市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
围绕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服务等方面,集成推出9条针对性举措,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人才根基。
支持引进高端人才。《若干措施》明确,对顶尖人才顶格支持,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资助和最高1000万元购房补贴,在实验设备场地、算力服务供给、团队配置优化等方面给予“定制化”支持。在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中专设“人工智能专项”,特别优秀的可突破学历、来苏时间等限制。年工资薪金1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高端人才,无需评审可直接认定。世界知名人工智能企业高管和核心技术骨干、国际重要奖项获得者,经评估可直接认定。
加快集聚青年人才。深入挖掘人工智能领域招聘需求,每年面向青年人才推出不少于5000个优质岗位。在苏州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中专设“人工智能专项”,给予最高30万元薪酬补贴。对新引进的博士、重点高校硕士及本科生给予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对其中在苏州连续工作满1年的优秀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再给予10万元、3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强青年人才社区建设,高质量运营优质人才公寓、青年人才驿站。
创新多元引才模式。建立重大创新团队“绿色通道”,对急需紧缺的人才团队,经评估可直接立项或简化评审程序,鼓励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举荐团队成员。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用好举荐制、认定制、以赛代评制等多元化人才评价方式,国际性知名赛事或国内重点赛事获奖选手可直接认定为紧缺型人才。
完善人才发展生态。构建百亿人才基金投资生态,设立人工智能专项人才基金,打造“零租”孵化器,开放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和应用场景,全力打响“赢在苏州”系列人才赛事品牌。高标准建设“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优化“苏易居”人才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用心用情解决安居保障、子女教育、医疗保健、配偶就业等“关键小事”。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4日
施行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16日
发布单位: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江苏省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苏政办发〔2024〕39号)
主要内容:
总体目标:
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基本完成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智能工厂;数字技术在生产制造关键环节普及应用,推动中小企业全面实施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实现创新发展,带动生产要素广泛联接,人工智能赋能取得明显成效,助力我省新型工业化走在全国前列。
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任务:
每年支持和推动200余家卓越级智能工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带动装备、工艺、软件和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突破,打造全球领先的应用标杆。到2027年底,达到领航级智能工厂水平的规上工业企业覆盖率约1%,重点支持和培育国家领航级智能工厂约10家。
加快数据要素供给与应用。面向制造业重点领域建设产业大数据平台、行业云平台,支持打造数据标注基地,提升数据获取、分析和应用能力。引导和支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建设和可信数据空间发展,鼓励国有企业在绿色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开展数据应用示范。发展一批专业从事数据采集汇聚、技术研发、创新应用的数据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加快工业人工智能领域核心技术产品创新,支持发展生成决策大模型,累计培育3-5家人工智能领军企业。
加快人工智能+行业典型应用。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运维等细分场景,推广专用小模型和成熟应用解决方案,累计选树约100个人工智能应用标杆。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行业,推动人工智能领军企业与制造业链主企业合作,重点支持和布局2-3个行业应用大模型。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供需对接“环省行”活动,累计推广约100项优秀智能产品。
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应用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集聚算力、数据、场景等资源要素,开展人工智能行业应用评估,打造人工智能赋能应用标杆和优秀智能产品,支持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制造业行业应用基地和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
推进先进传感器系统与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在生产过程监控、质量控制、安全保障等领域提供创新产品服务,培育优秀智能装备服务商。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施行时间:2025年—2027年
发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7、《江苏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专项规划》(苏通联〔2024〕7号)
主要内容:
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到2030年,全省数据中心机架规模达120万标准机架,全省在用总算力超过 50EFLOPS,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算力支撑。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2日
施行时间:到2030年
发布单位: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数据局
8、《江苏省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苏工信装备〔2024〕151 号)
主要内容:
目标到2025年,我省机器人产业链规模达2000亿元左右,机器人核心产业规模达到250亿元以上,成为全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和集成应用高地,培育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机器人企业、新增超过1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遴选50个标杆示范机器人应用场景,重点制造业领域机器人密度达到500台/万人以上。到2027年,我省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方案》布置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分类培育优质企业、创新产品推广模式、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推进产业生态建设共7项重点任务。提出南京以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为重点方向,打造全国领先的工业机器人创新示范应用标杆城市及产业集聚区;无锡重点发展特种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整零协同提升产品供给能力;常州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苏州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推进机器人在制造业、医疗康养、商业服务等领域的集成应用;南通重点推进工业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创新,打造具有自主特色的机器人小镇等。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7日
施行时间:到2027年
发布单位: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9、《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23〕193号)
工作目标:
1.到2025年,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大脑、小脑、肢体”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确保核心部组件安全有效供给。整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实现批量生产,在特种、制造、民生服务等场景得到示范应用,探索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和手段。培育2-3家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型企业和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2-3个产业发展集聚区,孕育开拓一批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
2.到2027年,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产业加速实现规模化发展,应用场景更加丰富,相关产品深度融入实体经济,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新引擎。
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部署了5方面任务:在关键技术突破方面,打造人形机器人“大脑”和“小脑”、突破“肢体”关键技术、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在产品培育方面,打造整机产品、夯实基础部组件、推动软件创新。在场景拓展方面,服务特种领域需求、打造制造业典型场景、加快民生及重点行业推广。在生态营造方面,培育优质企业、完善创新载体和开源环境、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在支撑能力方面,健全产业标准体系、提升检验检测和中试验证能力、加强安全治理能力。
《指导意见》还结合任务安排,设立关键技术攻关、重点产品和部组件攻关、拓展场景应用等3个专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突破关键技术:
《指导意见》提出以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突破为引领,在机器人已有成熟技术基础上,重点在人形机器人“大脑”和“小脑”、“肢体”关键技术、技术创新体系等领域取得突破。一是开发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人形机器人“大脑”,增强环境感知、行为控制、人机交互能力,开发控制人形机器人运动的“小脑”,搭建运动控制算法库,建立网络控制系统架构。二是系统部署“机器肢”关键技术群,打造仿人机械臂、灵巧手和腿足,攻关“机器体”关键技术群,突破轻量化骨骼、高强度本体结构、高精度传感等技术。三是构建完善人形机器人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学研用组成创新联合体,加快人形机器人与元宇宙、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融合,探索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0日
施行时间:到2027年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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