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的政策力度。首次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自动纳入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纳入省级、市级和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20万元入库奖励;对首次申请并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20万元认定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申请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认定奖励。
2、鼓励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到园区落户。对整体搬迁至园区落户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确认给予一定的招商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2019年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印发的《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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