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对初次认定和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后补助,对新认定的科技型领军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后补助。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并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则每家给予最高2万元的支持。
沧州高新区
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对从区外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或认定次年引进的给予2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认定第三年引进的给予1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
政策依据:沧州市发布的《2025年度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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