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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认定中,研发费用归集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9日 09:45:2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归集限额主要体现在费用占比限额、费用归集比例限额以及境内研发费用占比限额三个维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费用占比限额(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限额标准: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检索/评审/鉴定/验收费、知识产权申请/注册/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总额,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

实操提示:若其他费用占比超过20%,超额部分将直接剔除,导致研发费用总额被核减,进而影响高企认定的占比达标情况。

二、费用归集比例限额(委托外部研发费用限额)

限额标准: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实操提示: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必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且研发成果需为委托方企业拥有,并与企业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不能按100%全额计入。

三、境内研发费用占比限额(地域限额)

限额标准: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60%。

实操提示:若企业境外研发费用占比较高,导致境内研发费用占比低于60%,将直接不符合高企认定的硬性指标,无法通过认定。

注:以上限额规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制定,企业在进行研发费用归集和专项审计时需严格对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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