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
1)依托单位:
必须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或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
企业类实验室需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占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或绝对值不低于1000万元)。
2)实验室主任: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需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金额200万元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企业:需拥有高级职称,科研和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3)研究团队:
固定在职研究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人员配置合理。
近3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5项,或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项。
4)科研设施:
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研场地相对集中,仪器设备先进,具备良好的技术支撑条件。
5)科研能力:
近3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项目经费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
在SCI等国际权威数据库收录的高水平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80篇以上。
6)开放合作:
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共享服务。
有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
2、重点支持领域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1)新一代信息技术(如芯片、5G)。
2)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
3)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4)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
5)高端装备制造。
二、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政策扶持
1、资金支持
1)省级财政资助:
建设期一次性资助经费100-500万元。
验收优秀可追加支持。
2)地方配套奖励:
深圳、广州等地额外补贴50-200万元。
2、政策倾斜
1)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如重点研发计划)。
2)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3、品牌与市场优势
1)提升企业技术公信力,增强招投标竞争力。
2)吸引高端人才,享受“珠江人才计划”等政策支持。
4、其他支持
1)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实验室。
2)依托单位可获得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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