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方面有多项支持政策,具体如下:
研发费用后补助:根据《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对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并已建研发费用明细辅助账,且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具体比例为研发费用在 10 万元(含)以上的,按支出额的 1% 比例给予补助。
研发项目前置鉴定:佛山市税务局联合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推出 “创享易” 一站式服务,开发 “研发项目前置鉴定” 功能。企业可申请让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提前鉴定研发项目是否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评审费用由市财政承担,鉴定结果可直接被税务机关采纳。同时,“创享易” 还推出研发费智能账等功能,为企业自动生成享惠金额,实现轻松做账。
研发仪器开放共享: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出台政策推动全市研发仪器开放共享,“创享易” 设置了研发仪器开放共享专区,涵盖全市众多研发仪器信息,企业可登录专区查看仪器详情,并快速对接预约使用,解决研发仪器特别是高端精密仪器资源不足的问题。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扶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如南海区西樵镇规定,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 10 万元、5 万元、3 万元;当年新设立院士工作室、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启动经费补助 3 万元、2 万元。
高企认定奖励:佛山市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资助 10 万元。南海区西樵镇还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一年度应税销售收入不同,给予 3 万元至 15 万元不等的补助;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 万元至 8 万元的补助。
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由 25% 降为 15% 的优惠政策,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申请重新认定通过可继续享受。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研发费按 100% 税前加计扣除,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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