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方面有诸多支持政策,主要包括研发费用补助、创新平台建设扶持、产学研合作支持等,具体如下:
研发费用补助:对在 2021 和 2022 年度汇算清缴中连续两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每增加 20 万元,可获得相应得分,用于政策扶持资金的评定。同时,对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金额超 100 万元的企业,按企业当年研发费实际发生额,给予 5% 的研发费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创新平台建设扶持:首次获评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以企业为主体自建),在建设期内,根据不同档次可获得 40 分、20 分、10 分的评分,验收通过后也有相应得分,用于政策扶持资金评定。首次获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得分用于政策扶持资金评定。新增省级、苏州市级科技载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按照市级资助金额的 50% 给予配套资助。
产学研合作支持: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新增项目获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的,按照企业首年支付金额的 50% 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 2 万元。同时,推动省创新券、苏州研发资源共享、产学研预研资金政策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的运用,拓展产学研合作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对当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 8 万元奖励;对当年度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 2 万元奖励。若当年度新认定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当年度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3 件以上的,再给予 5 万元奖励;5 件以上的,再给予 7 万元奖励。
知识产权相关支持:企业当年授权发明专利且缴纳 1-5 年年费的,给予 5000 元资助;一次性缴纳 6-10 年年费的,再给予 5000 元资助;对授权后维持 10 年及以上的发明专利,给予最高 50% 的年费资助。企业新取得 PCT 国际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 2 万元资助。还鼓励企业引进优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对符合专利优先审查规定的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进入专利快速审查通道。
生物医药研发支持: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根据实际研发投入情况可获得相应得分,用于政策扶持资金评定。其中第二类产品实际研发投入达到 50 万元的计分,每增加 10 万元,分值再加 0.1 分;第三类产品实际研发投入达到 50 万元的计分,每增加 10 万元,分值再加 0.2 分。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