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研发费用据实扣除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扣除力度、政策定位、适用范围、核算要求”四个方面:
1.扣除力度
据实扣除:按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无额外优惠。
加计扣除: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额外”扣除。2023年起,费用化的部分可再按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成本200%在税前摊销。
2.政策定位
据实扣除属于常规成本费用扣除。
加计扣除属于税收优惠,目的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3.适用范围
据实扣除:只要企业真实发生、能够准确核算的研发费用均可扣除。
加计扣除:仅限财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且其主营业务不在负面清单列明的行业(如烟草、房地产、住宿餐饮等)。
4.核算要求
据实扣除: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一般核算要求即可。
加计扣除:必须对研发项目实行专账管理、分项目归集,并留存备查相关资料,否则不得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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