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各重点软件园区管委会(管办):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专精特新软件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软件﹝2023﹞119号),现将2023年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专精特新软件企业培育入库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依据。参照最新修订的《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评估规范》(T/JSIA0004-2022)、《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评估规范》(T/JSIA0005-2022)(附件1)。
二、推荐流程。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原则,各区工信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组织辖区内企业参照评估规范的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对通过初评的企业予以推荐上报。新入库企业有效期为2年。同一企业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申报。2021、2022年已入库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三、材料要求。申报企业须依据附件2格式要求,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1份,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推荐要求。各区(园区)经初审后,对推荐上报的2023年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专精特新软件企业,填写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并于6月30日前将推荐表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处。
五、其他要求。入库企业须定期通过江苏省软件行业政企服务平台(http://jsrj.zqtong.com)报送主要经营数据,接受动态监测。
联系人:刘畅,电话:025-68788922
电子邮箱:wsx992110809@163.com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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