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2〕361号)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通知》(扬工信中小〔2022〕124号),正式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各地组织对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进行审核评价,现将江苏利德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123家扬州市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希望广大中小企业能继续专注细分领域,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专业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持续走“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道路,为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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