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宁工信规〔2023〕3号,以下称《管理办法》、《工作指南》)要求,现将第二十五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12月29日前,企业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编写申请材料,登录“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在“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运行监测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网址:https://jxw.nanjing.gov.cn/;账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初始密码:Chushi@1234。)
2、区级初审。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南》要求,加强对企业的填报指导和材料审核,确保数据与证明材料一致,确保申请及证明材料没有缺漏。
3、行文上报。请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于2024年1月5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提交上报操作,正式行文并附《第二十五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区(开发区)聚焦江苏“1650”产业体系和南京“4+2+6+6”产业集群,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
2、《管理办法》、《工作指南》可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下载。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 025-68788764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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