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

​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2日 11:05:19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03月12日发布的​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 {2024} 87号)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市 2024年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优质企业新增入库。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请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业申请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请已入库的培育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依据《实施细则》,各地组织对入库培育企业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形成拟推荐名单上报。

  二、填报审核方式

  (一) 网上填报。

  企业登录"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平台"( 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简称省培育平台) 进行网上填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系统于3月11日开放,企业请于4月15日前完成填报和信息更新。

  (二) 信息更新。

  1. 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特别是已被公告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原则上须于4月15日前在 "省培育平台"进行信息更新。

  2.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还需于4月15日前同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上进行年度信息更新。

  3. 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在库企业,将按规则清退出库或取消相关申报资格。

  (三) 审核确认。

  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要对企业入库填报和数据更新进行审核确认,并对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审核确认的入库企业进行评价确认,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拟公示名单及时上报市工信局。

  三、其他要求

  (一)入库培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将作为遴选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依据。

  (二)省培育平台工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1日,各地请于4月22日上午上报审核通过企业名单,由市工信局统一进行公示公告。

  四、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 025-52686656,13776417911;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54、67068012

(责任编辑:robot)
华夏泰科专注企业资质认定、资金申报、知识产权申请、体系认证、财务审计、行业调查报告等业务,16年来成功为20000+企业提供高品质优质服务,专业团队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一站式申报。华夏泰科官方网站提供查询政策、查询企业、查补贴、查项目等服务,帮助企业全要素掌握最新信息,提供便捷化、智能化解决方案。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